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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奖励“守合同重信用”涉农单位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1-12 08:26:38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江北区评选出11家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涉农单位,凡山水果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云农产品经纪行等4家农业经纪人和朱国良等3家农户分别获得了5000元、2000元、1000元的政府奖励。

  为增强涉农经济组织的诚信意识和合同意识,进一步优化订单农业的发展环境,2008年9月,江北区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守合同重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认定暂行办法》,正式启动涉农单位的评选工作。2009年5月,区政府又出台《“守合同重信用”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经纪人认定暂行办法》,进一步拓展了涉农“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评选认定范围。

  一年多来,江北工商部门从培育涉农单位、规范涉农合同入手,扩大和夯实“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主体基础和行为基础,为开展涉农“守合同重信用”评选工作创造条件。在评选过程中,注重考察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是否实现合同履约等经营软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实地审核制和失信退出机制,通过公正客观评选,提高“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社会公信和“守合同重信用”评选工作的社会影响。

  涉农“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开展以来,江北订单农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9年,全区签订农业合同130余份,订单农产品近万亩,履约金额1.05亿元,订单农业占全区农业产业37.8%,履约率100%。2008年首批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农户曹建君还被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十佳订单农业致富农户”。目前,“守合同重信用”评选工作已成为增强农业单位法律意识、重视合同履约、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有效途径。 (东南商报通讯员王瑾)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