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1月22日是宁波市第四个交通安全宣传日,宁波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即将在该日诞生。首批注册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招募。
招募对象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备与所参加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自愿从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责任感,模范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都可以成为“宁波市文明交通志愿者”。
志愿服务总队队员都要求能够自觉宣传交通安全法规;配合交警纠正、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能够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道路交通信息状况;维护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的交通安全;自觉参加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对交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能够为城市道路交通奉献爱心及力所能及的帮助。
同时,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将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实行服务积分制,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志愿者总队的成立,旨在进一步深化“文明出行”活动,培育和壮大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力量,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文明交通环境。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由宁波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团市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志愿者协会开展。
附: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报名请登录宁波志愿者网(http://www.nbzyz.org)、宁波交管信息网(http://www.nbjj.gov.cn),下载表格填写后交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宁波市兴宁路48号,邮编:315040),或寄送海曙交警大队(鄞奉路380号,邮编315012)、江东交警大队(宁穿路291号,邮编315010)、江北交警大队(环城北路东段65弄,邮编315020)、鄞州交警大队(鄞县大道东段1266号,邮编315192);咨询电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81981107;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