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民小刘在一家超市买了三盒鳕鱼,结账后才发现这些鳕鱼已经过期了。由于超市坚称没有质量问题,双方产生了争执。昨天,小刘拨打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称,要向超市讨个说法。
小刘介绍说,前天下午,他到兴宁路上易买得超市购物,从冰柜中选了三盒鳕鱼切片,共40余元。结账后,正准备离开的小刘发现,有一盒鳕鱼肉色有些泛黄,便仔细看了一下包装。这下他发现三盒鳕鱼均为去年9月下旬包装,其中两盒的保质期截至上月20日,另一盒是截至上月29日。
小刘找到超市值班负责人,要求对方作出解释。超市王经理表示,包装时打印标签出了差错。在退货及赔偿问题上,双方产生争执。
昨天中午,记者找到了王经理。他表示,这是一个误会,鳕鱼标签上的时间是电子秤系统出现失误,导致打印错误。他解释说,像鳕鱼这样的水产品储存在零下18摄氏度下,其保质期最长可达18个月,所以小刘买到的鳕鱼不会有质量问题。
王经理也承认,该店的工作存在疏漏,愿意退一赔一,并承诺改进相关措施,减少同类事情发生。(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