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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首份“直通放行通关单”发放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0-01-13 14:45:50

  余姚新闻网讯 近日,余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向宁波唯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了首份“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通关单。据悉,该批商品为出口阿联酋的户外灯,共210件,货值1240美元,在享受直通放行新模式后,企业可直接凭该通关单到杭州海关报关出境,无需再进行口岸查验和异地换证。

  今年1月1日开始,浙江省和宁波市检验检疫部门与杭州海关、宁波海关联合建立了“浙江省域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机制。这种新的通关模式以“风险分析,科学管理,产地负责,口岸监控”为原则,建立起“产地检验、口岸监控、直通放行”的出口商品通关放行模式,报关地海关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放行,出口商品不再在口岸报检、查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风险评估和举报线索等信息实施监控,必要时实施核查。以我市一家出口企业为例,原先其出口商品除向余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检验外,还需在口岸报检换证,并按一定比例接受口岸查验。现在按直通放行方式,其出口商品经余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合格后,该企业可凭该局签发的通关单在宁波海关或杭州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无需在口岸报检、查验。也就是说,把过去口岸、内地两个环节变为一个环节,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通检效率大大提高。 (毛益中)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