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水玲玲通讯员谢小明)“前几天我去看病,明明总费用要160多元,但我只要付60多元就够了。现在医保能报这么多?”最近,家住跃龙街道兴圃社区的重点优抚对象李大伯看病结算医疗费时发现有了新变化。其实,这是我县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的功劳。
“一站式”结算系统的开通,改变了以前先由救助对象垫付医疗费用,再凭发票到(村)社区、乡镇(街道)和民政局逐级申请救助的做法。此举既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同时又提高了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率和医疗救助工作效率,使医疗救助更加及时、便捷,进一步促进了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事实上,这仅是我县着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系列举措之一。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的一年。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县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参加协调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医疗救助所需经费由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在2008年出台《宁海县医疗救助办法》和《宁海县医疗救助标准》的基础上,于去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医疗救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补充意见》,使我县医疗救助工作逐步纳入了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从政策的变化和细化中,我们能看到宁海困难群众得到的实惠:对符合条件的8类救助对象实施零起点救助;对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大病住院实行即时救助的同时,还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提高,最高封顶线由5000元一次性提高到40000元,比市里规定的封顶线还多出10000元;对接受医疗救助后家庭生活仍有困难的对象,继续给予临时性救助。考虑到部分困难群众(主要是低保户)患慢性病的实际情况,我县还以发放《慈善助医卡》的形式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值得一提的是,我县还在去年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将低保标准150%以内以及患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救助范围。“我就是新政策的真正受益人,医疗救助工作确实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了实际困难……”强蛟镇加爵科村村民林美仁因患白血病,先后花去医疗费近20万元。正当身处低保边缘的林美仁一家为巨额医疗费犯愁时,医疗救助制度伸出了援助之手。除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外,林美仁还额外获得医疗救助新政策给予的3万元救助金,帮助其摆脱因病致贫的困扰。
像林美仁一样,去年全县享受到医疗救助的各类困难群众达812人,拨付医疗救助款456.05万元。期间,没有发生一例群众上访事件,医疗救助服务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