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县国税部门获悉,截至2009年12月31日,县国税局累计为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10.2亿元,其中出口退税8.3亿元,免抵调库1.9亿元。
据了解,这是自国家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制度以来,我县国税部门办理年度出口退(免)税额最大的一年。在当前国际金融局势波动、国际贸易缩减等诸多不利外贸出口因素的影响下,出口退税资金的及时兑付有力支持了我县出口企业的经营发展,促进了全县外贸进出口的平稳增长。
2008年以来,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展,引起国际金融局势的动荡,外贸出口增长受到一定影响。国家连续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涉及我县所有外贸出口企业和出口商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部分出口商品制造企业的经营困难,尤其是增强了我县纺织服装、水产品及部分轻工类出口企业的发展信心。
为进一步加快出口企业退税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帮助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2009年9月,县政府出台了出口企业应退税预退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6家出口企业与县国资公司、中行象山支行签订申请以应退税款作质押贷款的三方协议。县国税部门已为51户次出口企业办理可申请贷款的应退税款5168万元。
同时,县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免)税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退税指标,优化服务,简化申报手续,实行网上信息申报,提高企业申报效率,依法、及时办理退(免)税的审核,确保“应退尽退”。 (通讯员 韩映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