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被告人邱某因犯抢劫罪被北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28岁的邱某家住北仑新碶街道。2002年10月,邱某在当地派出所做了一名夜巡队员。但邱某生性好吃懒做,受不了夜巡工作的辛苦,还不到半年就被辞退。由于平时已经习惯了大手大脚花钱,一下子断了经济来源的邱某便整日为如何弄到钱发愁。
2003年3月7日晚,邱某在一家火锅城吃饭,遇到了朋友郑某和张某(均已判决)。饭桌上,几个人商量:是不是从“油贩子”那儿搞点钱花花。反正那些“油贩子”干的也不是正当事。商定后,几个人决定伺机行事。当晚10时许,酒足饭饱后,由张某骑着摩托车载着邱某、郑某来到某娱乐城附近寻找作案目标。没多久,看到有一男子骑着装有几个空塑料桶的三轮车过来。邱某等猜测该男子是个“油贩子”。于是,张某便开着摩托车来到该男子面前,邱某和郑某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下来问他:“你是干什么的?”对方一看这阵势,有点害怕,说自己是送油的。“我们是派出所的,下车!”邱某和郑某加重了语气,并不由分说将对方从三轮车上拉下来。邱某强行拉开对方夹克衫的拉链进行搜身,并“搜”走450元现金。
当3名“警察”准备离去时,被“搜”走钱的受害人突然想到:警察怎么罚款之后连收据都不开呢?于是就上前询问。这让邱某等始料未及,就说:“你想怎样?再烦把你三轮车也一起收走了!”随后便扬长而去。
事后,受害人姜某向北仑警方报警。不久,郑某、张某被警方抓住。而邱某逃到外地隐姓埋名打零工。去年8月,在外潜逃近6年的邱某在本市某服饰公司被警方抓获。(宁波日报通讯员曹琭北检记者冯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