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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缩量甬城银行或竞争性下浮二套房贷利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1-14 12:56:19

  中国宁波网讯 新年伊始,“国11条”的颁布很快使“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成为各大银行严守的底线,而二套房贷的利率却因“风险定价”的新规变得更加神秘。“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这一未给予定量底线的要求给银行留足了自主权,却也给银行抢占市场埋下了伏笔。

  昨日,甬城各大银行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糊的政策完全可能导致部分银行对二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展开竞争性下浮。

  分析人士表示,今年,楼市的成交量势必会比去年大幅下降,银行的房贷投放规模也相应会有收缩。“蛋糕小了,自然同业占据市场份额的意愿更加强烈,这势必造成银行为争抢客户调低利率门槛。”21世纪不动产宁波立得总经理施建益称。

  不少银行相关部门人士对此亦是直言不讳。“事实上,不管市场向上向下,只要有银行为抢占市场份额下浮了利率,其他银行一定会很快跟进,除非监管部门对‘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这一模糊性表述做出具体解释。”某股份制银行私人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另一家国有银行个金部人士分析,“个贷这块,银行的风险控制其实主要应落实到首付成数上,只有在首付成数过低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客户干脆拖欠不还的个别现象,首付成数如果严格控制在四成,实际上个人住房贷款的还贷风险是很小的;而贷款利率最直接关联在银行的盈利上,如今政策明确了‘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也不算违规’,那么,在风险得以控制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宽贷’,何乐而不为呢?”

  银行人士也透露,出于对银行二套房贷利率竞争的担忧,监管部门可能会很快出台相关细则。据了解,眼下,不少银行对原有贷款已结清,再贷款购买的住房均视为首套房处理,即首付三成,利率下浮30%。

  链接

  二套房贷新旧政策

  2008年12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的“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居民,可比照首次贷款购房的优惠政策执行”的条款,在新公布的政策中,丝毫未曾提及。刚出台的新政策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宁波晚报记者 崔凌琳)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