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确保春节前本辖区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年度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年度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在昨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副市长徐明夫代表市政府和各县(市)区签订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责任书提出的工作目标,我市各级政府将采取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包括落实企业无欠薪责任,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报告制度,实施建筑、交通施工等特种行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设立基层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健全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等。据悉,责任书的考核结果将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和“平安宁波”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宁波日报记者汤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