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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下白坯房装修后再转租新型"包租公"现身宁波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1-15 12:08:15

  承租这类房屋存在风险

  “房屋托管这种新模式本身是可行的,也满足了一部分的市场需求,但如何规范发展成为监管难题。”宁波市建委房交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租房管理本身是个全国性难题,目前宁波所依据的还是1996年出台的《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客观上有相对滞后性。

  相关人士表示,前提条件最好是成立合法公司和有合法房源,类似毛先生这种做法显然是不规范和存在巨大风险的。举例说,如果房源是非法建筑,按规定要予以拆除;原是工业用地性质,要恢复原状;不是合法公司的,属于无证经营等。

  另外,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国平提醒说,对于这种转租的房子,按规定是要经得原房东同意的,承租方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时,也最好要求查看房屋的权属证明,及转租方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把房屋所有人写进合同做担保人,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宁波晚报记者王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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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托管,是指房屋产权所有者对房屋使用权以契约形式让渡给房屋经营单位,房屋经营单位再对房屋使用权商业化的一种过程,包括日常管理和招租,承担房屋中途空置期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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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