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月15日讯(宁网播报员 钱生威)2010年1月15日上午9点25分,城市高速交警在杭甬高速,宁波往杭州方向133公里处,成功拦截一辆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两轮摩托车,消除了一起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9点15分,宁波城市高速巡逻交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宁波东高速公路入口强行进入高速,往杭州方向行驶。刚刚巡逻在杭甬高速宁波往杭州方向的任警官接到指令后,在杭甬高速宁波往杭州方向成功的拦截了这辆车号为浙BQU111的两轮摩托车。据驾驶员陈某陈述,他是江苏盐城人,目前在宁波五乡打工。因为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家盗用,所以急着赶回去处理。今天早上3点就骑着摩托车出发经过杭州赶回老家,因为不认识去杭州方向的路,在宁波市区转了一大圈转到了高速公路宁波东入口,看到有杭州方向的指路牌就进入了高速公路。陈某还对交警说,自己知道摩托车不能进入高速,只因为不认识路,又因为回家心切,所以侥幸上高速行驶了。最后陈某将得到相应的处罚。
在此,城市高速交警提醒广大的摩托车驾驶员,特别是外地来宁波打工有摩托车的驾驶员,春节即将来临,回家过年是中国人的习俗,但选择驾驶摩托车回家的方式尽量避免,目前冷空气真影响着大半个中国,很多地方的路面已经结冰,两轮摩托车很容易滑道,两轮摩托车也不适合长途跋涉。而选择高速公路行驶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是绝对禁止的。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摩托车是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文/孙 曦 钱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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