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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企业成欠薪“重灾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1-16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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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区小港街道近日出现了感人一幕:原在应太木业公司务工的17名农民工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政府运用应急周转金为他们垫付被拖欠的9万多元工资。然而,这一欠薪案件的处置工作并未结束,因这家企业的厂房是租赁的,加上老板逃逸,只能待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由法院执行,将机器变卖,才能收回这笔周转金。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段时间,此类案件已发生多起。种种迹象表明,场地租赁企业已经成为欠薪“重灾区”。

  欠薪案八成出在这些企业

  目前我市虽然出现了欠薪企业、涉及人员、欠薪总额“三下降”的态势,但企业恶意欠薪、老板逃逸的现象依然存在。不久前召开的全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布的一组数据令人吃惊:去年发生的欠薪案件中,79.12%出在场地租赁企业。

  在去年12月份全市劳动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5起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有3起发生在厂房租赁企业。慈溪市潘露电器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192名职工被拖欠181万元工资,老板则突然“蒸发”。目前虽已调解结案,职工领到了工资,但当地政府却花了很大精力。宁波鑫点服饰有限公司拖欠70名职工18万元工资,企业主“下落不明”。劳动仲裁部门已作出裁决,职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幸而该厂近日到了一笔货款,大致可以保证职工工资发放。象山荣格服饰有限公司拖欠87名职工9.2万元工资,尽管经劳动仲裁已取得胜诉,但因企业主逃逸,要拿到欠薪仍有较大的难度。

  根源在于欠薪成本太低

  租用一些场地,作为车间或经营场所,一旦经营不善,欠下一屁股债务和职工工资一走了之。尤其是到了年终岁末,要与职工结算工资之时,一些欠薪不还的老板往往会玩“失踪”。

  有的场地租赁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职工摸不着头脑。海曙区劳动监察部门曾处理过这样一起案子:原在环城西路租赁场地的一汽车贸易公司,拖欠6名员工6个月工资,老板以经营不善为由拖着不支付工资。接着这家企业又换掉牌子“转移”到鄞州区,职工费尽周折总算找到了该企业,但老板一口咬定没钱,后来在劳动监察部门和法院的干涉下,才勉强支付了工资。

  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发生此类恶意欠薪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欠薪成本太低。这些租用场地的企业设施大多较为简陋,基本上没啥值钱的东西,有的企业主连设备都是租借的,玩的是“空手道”。加之多数老板在“蒸发”前都有预谋,财产早已转移,职工考勤、工资清单等有关资料也被处理掉了,为职工追讨工资设置障碍。

  尽快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

  怎样抑制场地租赁企业的恶意欠薪行为?借鉴建筑企业的经验,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显然是个好办法。而据记者了解,我市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三类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即以工商注册资金为基数,要求无资质装潢企业、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及已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支付工资保证金。但在执行中遇到了难题,未能全面实施。

  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加大欠薪的违法成本,是治理恶意欠薪的最有效手段。所以,实行包括场地租赁企业在内的三类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已成当务之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廖微微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