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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色情加"武僧"非法大篷车游走农村文化市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1-18 10:46:29

庄 豪 绘

  帐篷一支,收钱卖票看“歌舞”

  一辆卡车载着全部家当,找个空旷场地,帐篷一支,收钱卖票看“歌舞”……

  每到农闲时节或节假日,一些外地的非法“大篷车”歌舞团就在农村集镇转悠,趁机赚一票。年关将近,管理部门对此担忧也多了一分。

  “必须发现得早、及时制止,等‘大篷车’卖票开演就来不及了”,镇海庄市街道文化站负责人说。前些天一个周末傍晚,在庄市老鹰湾区域,一个河南来的演出团体,大篷还没有搭好就被公共安全协管员发现,立即上报到街道市场监督检查小组。很快,公安、城管、文化执法等部门人员赶到,不到一个小时就把该演出团体取缔了。

  据记者从市文广新闻出版局了解到,每年接报、处置的非法“大篷车”演出有几十起,“实际发生数量肯定还要多,很多就地处置、驱散后,没有列入统计”。

  据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有关人员介绍,窜入我市农村乡镇的这些“大篷车”歌舞演出,以及所谓的“少林武僧”功夫表演等,多来自河南、安徽等地,表演往往带有淫秽色情成分,用低廉票价吸引观众。这些“大篷车”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往往得到线索前去查处时,已演得差不多了,不良影响已经造成,还容易激发群体性事件。

  如何及时发现、迅速有效处置,是打击非法“大篷车”演出的关键,也是当前农村文化市场监管面临的迫切问题。

  小队伍、大市场,难题如何解?

  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是当前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普遍面临的“短腿”问题。

  据统计,到2008年底,宁波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8800多家,其中近40%位于广大的农村乡镇地区。

  这几年,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现象有“上山下乡”的趋势。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说。除了非法“大篷车”,“黑”网吧、非法“小耳朵”(卫星接收装置)等也瞄准了农村地区,不法分子利用庙会、集市之际,传播、销售非法文化产品。

  另一方面,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由于受到编制少、经费缺、装备弱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日常只能疲于城区、镇上的监管,投入乡村的执法力量十分有限。农村文化市场点散、线长、面广,乡镇文化站没有执法能力。对农村乡镇来说,要达到和城区一样的巡查频率和检查密度,困难重重。

  延伸监管“手臂”,综合治理求实效

  文化市场的繁荣健康,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两年来,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在2008年开展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调研和评选“文化市场经营守法示范门店”的基础上,2009年又启动了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和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试点,探索从分级管理向属地管理转变,根据各地乡镇的不同情况,确立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新模式。

  日前,全市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现场会在余姚召开。据了解,各地从实际出发,力图用“手臂”延伸来解决“短腿”。余姚马渚镇新成立了专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对辖区文化市场实施常态化巡查,并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密度提高了10余倍。鄞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说,全区目前470余个村设有公共安全协管员,通过遍布的“眼线”,组成一张监管网。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人表示,计划用三年时间,形成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新格局,不求模式统一、方法如何,务求实效,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宁波日报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曹 剑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