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月18日讯(记者孙世云)2010年,宁波统计局建立国内商品销售额统计制度。宁波统计局汤柏生总统计师介绍,统计部门将在继续搞准和提供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以上市场商品成交额,连锁总店和门店的销售等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统计制度,建立月度商品销售总额和国内商品销售额统计及公布制度,为相关部门提供全市和各县(市)、区商品销售总额和国内商品销售额的完成情况。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创造条件为全市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等政策实施效果监测提供统计服务,为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宁波统计部门2010年建立商品销售总额和国内商品销售额统计制度;建立商品销售总额和国内商品销售额公布制度;进一步完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统计制度;加强贸易行业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等四项制度。
据介绍,国内商品销售额指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的金额。其计算公式为:国内商品销售额=商品销售总额—出口额(外贸企业)。其中,商品销售总额:指批发和零售业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商品的总金额。即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出口额指在国外市场上销售商品的金额。即直接向国(境)外出口商品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商品金额(这里仅指外贸企业的出口金额,不包括生产企业的出口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