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海曙交警人人都能处理事故轻微事故不必等122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1-18 12:35:42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傍晚时分,海曙区长春路上有2辆由北往南行驶的轿车因为相互争道发生碰撞,当事人为事故责任争议不休,没有立即将损伤并不严重的事故车辆移到一旁,结果引起了路阻。当事人正在拨打“122”时,一名驾驶两轮摩托车巡逻的交警赶过来了,看了事故现场后,立即拿出数码相机拍了几张,然后责令当事人迅速将事故车辆移到一边,并对受阻的车流进行疏导。

  记者正好路过,因近期特别关注交通高峰时段如何快速处理事故,实现“排堵保畅”,当场采访了这名巡逻交警。这名巡逻交警对记者说了句“现在我们人人都要接手事故处理,太忙了,太忙了”,说完就匆匆上路了。“人人都要接手事故处理”,这句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据记者了解,交警平时也是有业务分工的,比如有人在路上巡查、有人在路口站岗、有人在队部接待群众来访。“人人都能接手事故处理,这是‘排堵保畅’的紧迫形势逼出来的。”海曙交警大队大队长陈瑜这样答复记者。

  陈瑜告诉记者,海曙区的道路交通拥堵与许多轻微事故得不到及时处理、事故车辆占道停放有很大关系,一方面交警部门需要通过积极宣传来引导广大驾车人适应轻微事故自我协商快速处理的方式,另一方面交警部门也必须提高对事故的出警速度、快速处理能力。但专业从事事故处理的警力有限,海曙交警大队为此对全体民警进行事故接处警业务培训,让全体民警掌握对事故快速处理的基本技能,让全体民警在路上一见事故就可接手,进行第一时间的妥善处理。与此同时,海曙交警大队还在辖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单位聘请了一大批交通信息员,让大家发现本单位门前道路出现交通事故后立即报告。

  目前,海曙区交通高峰时段的事故已经有大约70%由路口站岗或路面巡逻的交警接手处理了,而以前这个比例不到40%。路口站岗或路面巡逻的交警在第一时间接手事故处理,跟“122”警车赶来事故现场相比,每起事故平均可减少10分钟占道时间。为进一步提高路面的通行效率,海曙交警大队正在计划将大队部专业从事事故处理的警力分配到各中队,使得今后的事故处理既快速又保证专业。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陆明光 郝海涛)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