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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蝉联“省示范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0-01-18 14:28:41

  余姚新闻网讯 新年伊始,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文通报了关于2009年省示范文明城市的复评情况,我市被确认继续保留“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06年,我市创建成为首批省示范文明城市。2009年8月─10月,我市接受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为确保在复评工作中取得佳绩,从去年3月起,我市把迎接复评的工作任务分解到62个市直有关部门和城区4个街道,并集中开展了市场环境、交通秩序、十小行业、文化市场、市容管理、基础设施等六项专项整治行动。其间,我市建立三级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实地督查,使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落实,迎接复评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受到了考评组的一致好评,也切实增强了市民群众的幸福感。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以蝉联“省示范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新的起点,积极参与宁波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省“文明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提升城乡整体文明程度。(胡瑾中)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