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张文胜通讯员虞文萍毛玮)记者昨天从区财政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我区将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开。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其基本内容是:在保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我区从去年6月份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采用“先试点、后推广、成熟一批、改革一批、逐渐过渡、分批推进”的办法,把区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水利局和贸易局5家单位列为第一批试点单位,10月和11月,第二批18家单位纳入了改革范围。至去年年底,23家试点单位共办理集中支付6205笔,资金37524万元,其中,直接支付27700万元,占74%;授权支付9824万元,占26%。
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区财政局制订出台了《鄞州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的资金支付办法、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并通过公开招投标办法,确定了鄞州工行、农行、建行和鄞州银行四家金融机构为国库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成立国库收付中心,与区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管理,具体办理资金收缴、支付及清算业务,并进行会计核算、信息反馈等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还对各预算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耐心为各单位做好业务辅导。
根据改革方案,在一级预算单位改革成熟的基础上,我区将继续扩大改革的范围,把基层二级单位也逐步纳入改革范围,并结合公务卡改革,将我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