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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新规出台 停车位配置趋合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1-19 08:03:12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日报昨天报道的《我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标准今年启用新指标》一文,引起市民高度关注:《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修订)》,对宁波市区的住宅建设有何影响,又透露了怎样的信息?昨天,记者专门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市规划局专业人士。

  近几年,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高速增长,城市面临的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调查显示,截至去年10月,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机动车保有量有17.87万辆,而小客车还在以每日280余辆的速度增加,“近18万辆的机动车,按照合理交通要求需车位23.4万个,而目前我市登记在案的合法车位仅为8.3万个,缺口巨大。”

  记者查看2003年版的《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居住类建筑按面积大小被分成五类。别墅、18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套型和2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套型,每户配建车位从低限到高限为1.2个至2个,75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多层为0.5到0.8个车位。根据相关调查,目前别墅户均汽车拥有数为1.45辆,普通住宅户均汽车拥有数为0.84辆。新出台的指标统一为最低配置标准,其取值经折算后与原规定的中值相近,略有提高。

  本次修订将居住类用房由原按户计量调整为按建筑面积配置,并按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与集体宿舍细分,分别确定了最低标准停车位配建指标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1.0、0.6、0.5、0.2个车位。对套型面积每户超过300平方米的,则专门规定,机动车停车泊位按每户3个车位计算。

  事实上,如此调整将会对宁波房地产市场开发起到一定的导向性作用:即,不鼓励开发大套型;确保普通住房停车需求;控制政府保障房车位配建水平,体现社会公正、公平。“廉租房、集体宿舍,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因此在车位配建指标值设定上,比普通商品房低。反过来,对200平方米以上的‘豪宅’,停车配建要求是高了。”该专业人士说。

  对此,房产界一专业人士表示认同。他表示,就目前宁波市场而言,房产开发商更愿意开发大套型大面积住宅产品。而新规定的实施,意味着开发商必须配备更多的停车位。“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开发商只能多建地下车库,而这也将会影响商品房的建造成本。考虑到车位销售并不容易,企业将调整开发思路。”(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