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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有新规补贴和购置税减征可同享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1-19 08:22:38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贸易局获悉,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

  2010年购买新车的车主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不需要再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各地商务主管、环保、财政部门应按有关程序进行确认,并依据新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市贸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近期前来申请汽车以旧换新的车主骤增,最快从春节后才能开始补发差额补贴资金,届时有关部门将电话通知这部分车主。(东南商报记者孙美星通讯员张进)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