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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推区管干部任前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办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1-20 08:36:09

  中国宁波网讯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的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是不是受贿……日前,正在公示期内的海曙区拟提拔的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人选柳竹青,在区纪委参加了一场特殊的“廉政考试”。如果考试不能通过,对她的提拔将被延期甚至取消。

  根据今年正式实施的《海曙区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办法(试行)》规定,今后,海曙区拟提拔任用为区委管理的局(处)级领导干部,必须参加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实施的任前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合格,方可按照规定程序任用;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允许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按规定程序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柳竹青是该区今年新任命的几名区管干部中惟一属拟提拔的干部,因此也成为文件实施后第一个参加考试的人员。据海曙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荣甫介绍,以往的廉政知识考试,都是在干部提拔任命后,接受为期一年左右的函授培训,然后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知识测试。即使不合格也不影响任用,学习的效果不明显。海曙区在全市率先将廉政知识测试提前到公示期内,目的是希望提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知识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干部抗腐蚀能力,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据悉,这项考试知识测试题由海曙区纪委党风廉政知识题库提供,每名应考人员的试题由计算机测试系统从试题库分别抽取,随机生成。胡荣甫说,该题库经过了一年多的准备,目前共有1000多道题。

  海曙记者站许玉芬 胡夏婷 宁波日报记者 张伟方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