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市区客运出租车营运权投放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结束,记者昨天从市公管处了解到,共收到近百条意见,其中书面意见54条。
“个人是否可以参与营运权的竞标?”从市民的反馈意见中,有二三十条建议都提到了个人是否能拥有出租车营运权的问题。
根据《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的投标人应当具有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资格,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为引导、鼓励经营者对出租汽车实行规模经营,出租汽车拥有量在60辆及以上的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本次客运汽车营运权招投标,但个人不具备成为投标主体的资格。
此外,记者了解到,新投放的出租车在外观颜色上仍然沿用原公司的标准,新颖之处是顶灯采用新型智能LED显示屏,中间的高亮显示屏可显示车辆状态,如“空车”、“暂停”、“载客”、“救助”、“电调”等。当出租车在夜间行驶时,LED灯显示绿色即表示空车,显示黄色即表示载客,乘客打车能一目了然。这300辆出租车还将搭配全新的车内配饰,头套和座套分离,头套一天一换。
宁波晚报记者 吴明京 通讯员 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