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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卫星城市试点方案确定 宁波七星拱月拉框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1-22 07:55:35

  中国宁波网讯 慈溪观海卫镇、奉化溪口镇、宁海西店镇的卫星城市试点方案近日获得通过,加上此前已确定的余姚泗门镇、象山石浦镇、鄞州集士港镇、江北慈城镇,7个卫星城市“七星拱月”拉开宁波城市组团发展框架。

  这些试点镇选点较为合理,符合宁波市城乡总体规划体系,人口规模较大,产业基础实,发展潜力好,定位清晰,目标明确,改革发展举措扎实有力,试点方案总体比较成熟,已基本具备发展卫星城市条件。

  开展卫星城市试点是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深入推进“拓市场、调结构、保增长、添活力、惠民生、促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卫星城市“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是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力举措。

  “7个卫星城市试点方案全部通过审议,标志着卫星城市试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下阶段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实施上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勇在市发展卫星城市试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说。

  产业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各试点镇将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快形成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格局。如溪口镇、石浦镇等以特色旅游产业为主,泗门镇、西店镇等加快推进现代产业集群,靠近中心城区的集士港镇、慈城镇等则注重承接中心城市的产业转移,为其提供配套服务。

  创新管理体制是激发卫星城市发展活力、再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重要之举。下一步,试点镇的政府管理体制将从传统的以“三农”为主向以统筹城乡、发展城市、管理城市为主的模式转变。

  按照“充分授权、权责统一”和“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我市将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同时,进一步谋划城市形象,加强规划修编和管理,切实改善城乡面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试点镇还将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建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要求,在规定限额内,根据需要综合设置相应机构,自主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和紧缺人才。各相关部门也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宁波日报记者朱宇)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