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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供后监管 国土部应对开发商拿地闲置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1-22 13:28:10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把“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列入了今年的工作思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柴利能在会上明确表示,今年国土部门要改变以往重用地报批而轻批后监管的做法,“加强房地产用地的批后监管,提高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能力。”其中批后监管的手段,包括对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跟踪检查、做好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竣工复核验收等。

  地方各级国土部门对这些批后监管的手段有更具体的表述。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今年拟对每宗土地出让后,建立对应的跟踪管理卡,并建立相应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做到“三到场”——即交地时到场、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到场、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到场。对未按时开工、竣工的,及时发出催促开、竣工和违约责任通知。

  不过,尽管国土部门处理土地闲置问题的态度鲜明,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本市有关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相应的处罚措施等具体操作性政策尚付阙如——比如开发商在地块上搭几间工棚、竖几台打桩机却不真正施工,是否算闲置土地、又如何处理之?

  对此,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在结合国家相关法规拟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如果开发商被查实有囤地、无故闲置土地的问题,可能被列入我们的‘黑名单’,禁止其拿新的土地。”

  国土部门今年还将适时调整土地供应量、结构和时序,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数量,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以及拆迁安置房用地。 (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通讯员 蔡迎新)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