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去年以来,市国税第三稽查局不断改进和完善稽查制度,实施查前告知制度,通过发动辖区内62l家企业自查自纠,补缴入库金额8097万余元,占该局全年查补总额的42%。
去年年初,该局优化稽查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实施了查前告知制度。查前告知对象主要为税收专项检查(整治)涉及的纳税人,对自查彻底、补税及时的不再列入重点检查名单,对那些自查不彻底、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