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农林局获悉,由市林业特产技术推广总站申报的“余姚杨梅”证明商标,日前被浙江省工商局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余姚杨梅”证明商标在2007年12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注册。注册以来,我市相继制定了“余姚杨梅”商标使用条件、使用许可合同书、准用证等各项保护条例,建立了“余姚杨梅”质量巡回检查、质量保证金等一系列制度,并吸收11家生产销售企业为第一批会员。经过两年来的运作,“余姚杨梅”年产值已达到1.1亿元,并获得省十大精品杨梅、省农业博览会金奖等荣誉称号。(利平 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