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建委昨天传出信息,我市去年底推出4938套经济适用房以来,市三区共有7200多户家庭申购。目前,对这些家庭成员的房产审核已经结束,其中约有百分之五的人被查出有瞒报。
这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市三区共上报核查名单18933人,海曙两批共8579人,江东三批共6440人,江北三批共3914人。经市房管中心首次核查,查出瞒报者有999人,其中海曙465人,江东366人,江北168人。
根据经济适用房申购的有关政策,申购家庭必须在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每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此外,房产10年内转让的,现名下无房的申购者也在“有房记录”人群中。“在被查出有瞒报的999人中,有的并不一定不符合申购条件,他们没必要瞒报。”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审核中发现,部分明明有大量私房的人也“混迹”到了无房户中。工作人员通过商品房备案系统发现,江北区的申购人朱某某,于2006年在慈溪市某小区购置了4套住宅,建筑面积达670平方米。“有的人,也是在除六区之外有房产,我们会在审核中将房产计入家庭财产,对超过额度的,视作不符合申购条件。”工作人员说。还有的人,被发现拥有非住宅,如海曙区的申购人李某某,经核查,在海曙区与其他两人共同拥有工业厂房和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3671平方米。
目前,市建委将把有房记录的名单下发给市三区房管部门,由他们对申购家庭的房产状况进行再核实。“如果确实有瞒报的情况,我们将把名单报人民银行、工商局等单位,列入个人诚信档案。”工作人员说。(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通讯员成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