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慈溪
慈溪与宁波医保费用二月起可相互委托结报
稿源: 慈溪新闻网  | 2010-01-27 15:25:13

  慈溪新闻网讯(通讯员 陶建明)日前,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了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职工医保费用相互委托结报协议,并确定江东区职工医保经办机构作为慈溪市职工医保对口结报点;从今年2月1日起,慈溪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宁波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医保费用均可在江东区、慈溪市职工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结报,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看病、报销两地跑问题。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