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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交警每天保证2/3警力上路执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1-28 08:22:11

  中国宁波网讯 春运即将开始,交警部门昨天表示,春运期间每天保证2/3警力上路执勤。同时,设立多个春运交管服务站,严查过往车辆,并为群众提供开水、常用药品等。

  为确保2010年我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交警部门将对申请参加春运的9座以上载客汽车进行逐一临时检验,重点对车辆制动、方向、导向轮胎、座位、行李架等部位进行检验。根据有关规定,延缓报废客运车辆不能从事跨省营运。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驾驶人,在接受教育、处罚前不得从事今年春运工作;2009年度发生过事故负有责任和有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两次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通报有关部门处理。客运企业需与下属部门及客运驾驶人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单程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所有三级以下公路进出口要进行值守,禁止客运车辆在22时至次日6时间通行。此外,交警部门将在宁海桑洲(34省道96KM)、奉化溪口班溪(甬金高速班溪入口)、329国道(慈余收费站97KM+450M)、北仑高速入口(沈海高速北仑入口,服务时间为7时至19时)设立市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宁波东、段塘、保国寺、宁波北、大朱家高速入口也将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服务站每班次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民警不得少于1人。对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实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凡发现用于超员乘坐的座椅一律收缴。同时,各春运服务站将提供茶水、常用药品和临时休息场地。

  春运期间,交警部门每天确保2/3以上的警力上路执勤。同时加强移动测速、黑车缉查系统等执法装备投入和应用。(宁波日报记者崔小明通讯员陆明光周 瑾)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