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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卡准贷记卡有效期两三年 到期别忽略换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1-29 12:54:24

  中国宁波网讯 前几日,家住江东的夏小姐在购物刷卡时被告知“卡内余额不足”。她心想,就连最近一期账单都在当月25日刚刚还清,难道卡被盗刷了?可卡未离身,按理又不会……带着疑问,夏小姐拨通了客户热线查询。原来,此卡已经到期,需换新卡使用。

  收银员称,这段时间,同类现象不在少数,都以为是刷卡系统出了问题,原来是卡片到期了。

  事实上,据银行卡部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各种借记卡一般是无期限的,不存在到期换卡的问题,而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等信用卡种则通常有两年或三年的有效期,信用卡正面都标明有效期限,例如VALIDFROM01/07表示开卡日期为2007年1月,VALIDTHRU12/09表示到期日期为2009年12月,一旦过期,信用卡就不能自由取款或消费了。据宁波银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1月末,全市信用卡存量已达420余万张。银行相关人士就此提醒市民,信用卡换卡不可忽视。

  据悉,到期后,各家银行的应对措施各有不同。如,工行人士表示,普通贷记卡将由当地卡部制卡,卡片到期需要持卡人自己打电话要求换卡,到相应网点领卡;宁波银行信用卡到期前,银行会对持卡人的信用作重新评估,符合续卡条件者,银行将为持卡人免费换寄新卡;交行也会在到期前一个月自动为持卡人制新卡,并邮寄到持卡人的相应地址。

  那么,倘若因为地址变更没有收到新卡,或卡片到期持卡人不想续卡了怎么办?不使用新卡也没注销已无用的新卡,会不会产生年费呢?

  银行人士解释,一般来说,银行会在信用卡到期前,通过书面或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期换卡通知书给持卡人,到期后不再使用的信用卡,持卡人可发回不换卡的回执,银行将停止换发新卡。对于必须前往发卡行的客户,若不想续卡,不妨同带旧卡和身份证,办理销卡。新卡到手后,需要向银行核对相关信息,开卡(即激活卡片)后方可使用,因此,即便是卡片寄丢了,也很难存在被盗刷的隐患,持卡人只要致电相关客服热线,就可以要求银行重新制卡寄送。“如果新卡没有收到,或收到没有使用,而旧卡也未办理注销,即使目前账面上没有欠款,也不保证以后会收取相应的账户管理费。”银行人士称。

  对于销卡问题,银行人士则表示,持卡人可以直接拨打相关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或携带相关材料至银行网点办理。

    宁波晚报记者 崔凌琳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