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才公寓申购工作完成
鄞州新闻网讯 (记者 沈杨雁通讯员 黄秋农)截至昨天,区人才公寓申购工作顺利完成。据介绍,130家企业参加了第一批申购,第二批申购补报工作刚刚结束,100多家鄞企申购补报465套,部分企业还递交了突出贡献人才申购申请。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去年初区政府就启动了人才公寓建设计划,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部分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作为定向供应商品住宅的人才公寓位于高教园区,地处新城区泰康中路与学府路交叉口的西北侧,总建筑面积11149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7474平方米,包括单身公寓、商业用房、青年俱乐部、物管用房等;地下建筑为停车库、设备用房等。人才公寓提供1000套左右的精装修单身公寓,分60平方米左右 (约400套)和90平方米左右(约600套)两种套型。区人才公寓主体工程预计今年8月完工,明年6月交付使用。
根据 《鄞州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人才公寓认购的必须是我区依法纳税、诚信用工的企业,一般其认购人才公寓的前一年实缴税金须在50万元以上。同时,我区对信息技术(IT)、动漫、工业(创意)设计、科技创新服务等新兴产业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其实缴税金在20万元以上就可参与认购。人才公寓居住对象为在鄞企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引进人才,其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优先申请入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本区以上政府授予的优秀人才、杰出人才等荣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夫妻双方均在鄞企工作;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发展急需的人才。
为确保公平公正,申购人才公寓的企业及申请入住的人才由区人事局初审后,尚须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工作预计春节后完成,届时区人事局会将补报核查结果以及首批核定情况一并反馈给镇乡 (街道)及工业园区,由企业进行最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