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宁波市法院打造金融危机中的司法“安全港”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2-01 07:58:46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为企业排忧解难。

  去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商事案件27796件,同比上升27.52%,审结28570件,同比上升51.94%。同时,案件呈现出疑难性、群体性、敏感性和关涉大局性等新特点。面对这些,我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打了一场过程艰难但结局漂亮的“保卫战”。

  东南商报通讯员 舒沁 记者 胡珊/文 记者 江涛/摄

  北仑“华辰君临”负债8亿,其开发的“北仑·君临国际商业中心”项目为北仑区实施“中提升”战略最重要的项目之一,且已售房屋800多套,北仑法院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妥善处理该案,令其浴火重生;“浙江宝诚”集群诉讼案件总计超过100件,涉案28家企业总负债超过17亿元,余姚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按照“先托盘、再瘦身”的企业资产重组方案,做好涉案企业的资产配置重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鄞州和镇海法院在中院统筹指导下,分别集中审理和执行“宁波海太”和“杉杉儿童用品”等2家资金链断裂企业债务重大案件,统一协调稳控,未发生不稳定事件……

  去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商事案件27796件,同比上升27.52%,审结28570件,同比上升51.94%。同时,案件呈现出疑难性、群体性、敏感性和关涉大局性等新特点。面对这些,我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打了一场过程艰难但结局漂亮的“保卫战”。

  “对于涉企纠纷,我们坚持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市中院副院长戴龙军告诉记者,“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也进一步强化协调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促使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减轻纠纷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针对可能恢复生产的企业,法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也注重保护经济实体的再发展能力,慎重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灵活运用保全手段,延长企业的生存时间,通过司法重整、“托盘续建”等措施,盘活资产,通过协调平衡劳资双方,使劳资双方共赢。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