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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加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03 07:47:37

  -今年住房保障户数力争比2009年增长20%,推出经济适用住房4600套、限价房2200套、人才公寓600套

  -对在市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和90至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分别给予适当的购房补贴

  中国宁波网讯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昨天下午,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重点,健全完善解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基本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限价房和经济租赁房,以政策完善为重点,健全完善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困难的住房支持体系;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满足自住型普通住房需求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优化供应结构,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完善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体系;加强城乡住房租赁管理,以监管、服务为重点,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健全完善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住房租赁体系;实施城乡住房改造工程,以农村住房集中改建、城中村改造、老小区整治、危旧房改造为重点,健全完善提升旧住宅群众居住质量的住房更新体系;提升房地产业发展水平,以引导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为重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健全完善房地产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体系。

  根据计划,今年住房保障户数力争比2009年增长20%,达到2.04万户,推出经济适用住房4600套、限价房2200套、人才公寓600套。全市今年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限价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整治老小区、改造非成套房和农村住房等约700万平方米,各级财政将投入10.48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5.04亿元。2010年基本解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2010年至2012年,经济适用房逐步覆盖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完成中心城区老小区整治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现中心城区现有非成套房启动改造。

  《意见》还提出了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鼓励自住和改善型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等政策举措。对在市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和90至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分别给予适当的购房补贴。对房产开发闲置土地进行集中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和公示;对圈而不用、无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黑名单”制度,限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加大住房保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要做好《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作为民生工程、和谐工程、服务工程抓实抓好。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湾头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总体规划》,听取了参与上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并研究了市政府2月份重点工作。

  宁波日报记者邓少华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