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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送色 后敲诈 一对“露水夫妻”落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03 07:47:37

  中国宁波网讯 各自有家庭的梁某与侯某,因为嫌打工赚钱辛苦,便假扮夫妻,由侯某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然后梁某再对被害人进行敲诈。2月2日,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北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35岁的四川人梁某在北仑打工时认识了在某宾馆当服务员的33岁贵州籍妇女侯某。当时梁某的老婆和侯某的丈夫都在外地打工,寂寞的两人没多久便同居在一起。因为嫌打工赚钱太辛苦,两人就寻思着有什么赚钱的门路。

  2008年4月,梁某提议找个男的来暂住房与侯某发生性关系,然后梁某再以侯某丈夫的身份来捉奸,乘机敲诈一笔钱。侯某听后表示同意,并说自己认识一个做生意的安徽人顾某。为了在敲诈别人时让对方相信两人是夫妻,梁某、侯某还特意去拍了一张结婚照。

  2008年4月27日,侯某按计划主动将安徽人顾某约至暂住房并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侯某以打电话向单位请假为由,趁顾某不注意时快速拨通梁某的手机后挂断。梁某一得到信号便冲入屋内,假装指责侯某水性杨花,并给顾某看了自己的户口本和结婚照。随后,梁某怒气冲冲地对顾某说这个老婆他不要了,要顾某赔个老婆给他,还说家里的小孩也要让顾某来抚养。顾某一听吓坏了,赶忙跪地一再求饶,最后双方商定顾某拿出2万元钱来“摆平”此事。敲诈得手后,梁某将其中的1.5万元钱存入银行交给了侯某,自己则拿着剩余的钱跑到山西躲藏起来。

  事后,经朋友提醒,顾某最终向北仑警方报案,侯某很快被抓获并被判刑,梁某则一直在逃。1月2日,梁某在从太原到成都的火车上被乘警抓获。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史琦波 陆虞霖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