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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失地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回原籍农村落户
稿源: 天一论坛  | 2010-02-03 14:26:48
  中国宁波网2月3日讯 贤毕至谋大计,同心协力谱新章。今日上午9时,宁波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宁波大剧院隆重开幕。宁波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也将于本月5日开幕。“两会”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宁波广大网友们关注的热点。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也开设了“宁波‘两会’:我对代表委员说句话”专区,网友们在这一专区踊跃发帖,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网友“yuerapple”发帖--《关于宁波市失地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回原籍农村落户的报告》,阐述了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因就业率逐年下降、工作难找、收入降低,要求回原籍农村落户的愿望。

  “yuerapple”在帖子中说道:近年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下降,工作难找伴随着收入降低。收入降低,但是城市生活成本却在逐年增高,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还跟不上。与城市相比,如今我县农村的吸引力在不断增长:回到农村后可以批宅基地、分地,土地价值在逐年增长,一些经济条件好的村还为村民上医疗保险……

  但是,这些都是和农村户籍挂钩的,没有农村户籍,就没有这些利益和保障。1994年,我县大中专毕业生不再享受国家“包分配”的政策,此后直至2003年,国家政策要求大中专学生必须在入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否则就不能上学,所以对于我们农村学生而言,可以说是强制性的“农转非”。2003年后,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生入学时户口迁移随自愿原则。以上两点导致的结果是,1994年前毕业的人能享受到包分配的政策,2003年后入学的人不必强制地“农转非”。这样对1994-2003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极不公平,我们既丧失土地承包权而没有成为农民,也没有因为升学而得到工作,游离于城市和农村边缘,享受不到村民待遇,没有编制、没有发展空间,毕业返乡后与原籍地农村基层组织在承包土地、审批宅基地、征地补偿等方面出现利益之争,被政策剥夺了应得的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1994-2003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毕业生的户口至今仍有约4000余人挂靠在县人才交流中心,还有6000多人挂靠在根本不存在的大河居委会、东河居委会及各乡镇集体户口。他们都是70后和80后,因为户口问题,他们结婚、子女就学甚至生存都成了问题。

  因此,建议市政府、公安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并出台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尽快健全完善相应的政策,防患于未然,避免累积和演变成为严重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此贴一发马上引起了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的强烈共鸣,也引发了广大网友对此的热烈讨论。

  网友回帖--

  网友“400电话”:这个问题,在每个省份都存在,基本上都解决不了。历史遗留问题。

  网友“阿猪”:我也是其中的一位98届中专生,户口没地方放啊,只有放宁波人才中心。

  网友“油气储运”:此贴不能沉,誓死捍卫我们大中专毕业生的国民权利!

  我的户口在读大学的时候从慈溪农村迁到了温州,现在毕业了找不到工作,又把户口从温州迁回了慈溪我以前所在的镇上,但是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是城镇户口。这样一来,我还是本村的人吗?我是否能够在村里享受国民最基本的待遇吗?如果不能享受,我的权利又在哪里、我的家又在何方?悲剧,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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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