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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力争解决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困难户增20%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05 08:06:00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我市住房保障目标确定:力争解决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困难户数比2009年增长20%,达到2.04万户;同时要基本解决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住房。市建委昨天发布了这一信息。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以“住有所居”为目标,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其中,廉租房已惠及到所有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镇家庭。近两年,全市共推出经济适用房10746套,到2009年年底,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市)区已基本实现经济适用房应保尽保。此外,经济租赁房、限价房已在建设中。

  今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将进一步深化。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继续扩大,对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且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的家庭,做到符合条件家庭申请一户解决一户;对城市低保家庭无房户、一至二级残疾人、孤寡老人、军烈属和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落实实物配租;全市推出经济适用住房4600套,年底前基本满足现有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再推出限价房2200套、人才公寓600套;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0万平方米,限价房4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5万平方米,农民工公寓15万平方米;各地还要在今年年底前提前安排好今后2至3年的保障房源建设用地,并明确征拆完成时间和开工建设时间。

  此外,今年我市将完成老小区整治236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178万平方米,启动非成套房改造8.9万平方米。完成农村住房改革集中改建4.5万户、450万平方米。完成城镇住宅危房解危2.5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100户。

  据了解,2010年全市将为此投入资金130.52亿元(中心城区为31.62亿元),初步为廉租住房保障投入5.05亿元,保障房源建设投入40亿元,城乡住房改造(整治)投入85.47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将直接安排资金为10.48亿元,市本级为5.04亿元。全市将安排保障房源建设用地约100公顷。

  按照目标设定,2010年至2012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逐步覆盖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实物配租需求;基本完成中心城区老小区整治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现中心城区现有非成套房启动改造;基本缓解市场供求矛盾,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宁波日报记者 王岚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