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后把车钥匙交给了同桌的酒友,23岁的车主王某至今都在为这个错误的决定后悔。
去年7月1日,王某和同事罗某、何某下班后骑着摩托车去餐馆吃饭,其间他们共喝了1斤多白酒。
饭后,王某骑不了摩托车,就把车钥匙交给了罗某。最后由何某驾驶他的摩托车回家。
不料途中何某将一名3岁的男孩撞成重伤(摘除了一个肾,被鉴定为8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交警对何某进行酒精检测,发现何某不仅醉驾,还是无证驾驶。
何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赔偿受害男童4.7万元。
因为王某与何某无力赔偿,同年9月14日,男童及其家属将肇事车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获赔7.7万元。
王某没想到,去年12月,保险公司将他和何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连带清偿保险公司7.7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何某无证醉驾已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王某在明知何某无证且醉酒的情况下,还将车辆交给其使用,存在严重过错,两人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对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理应赔偿。
昨天,镇海法院判决,王某和何某应当对保险公司7.7万元的损失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通讯员 晓禾 记者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