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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科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2-08 13:38:00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团省委发文授予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应诉科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复议科成为全省公安法制系统第一个获此荣誉的单位。

  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应诉科自2007年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以来,在处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以行政复议应诉为主线,克服人员紧张、事务繁重等客观困难,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实践复议为民,和谐执法的执法服务活动。复议科以宁波市公安局法制窗口为平台,积极探索新型执法模式,率先推出复议听证制度,充分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意见。同时在全省公安系统第一个运行行政复议互联网受理系统,在《宁波晚报·警周刊》开办普法专栏,畅通市民的维权途径,积极有效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获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宁波晚报孙毅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