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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2月8日讯(宁网播报员 麻志远)今日记者在宁波本地一家论坛上看到一则《没有羞耻感的上级领导,我与他儿一样大,问我借钱容易还钱难!》的帖子。网友纷纷在指责这位“无耻”领导借钱“不”还的同时,还让楼主从这件事之中,应该多吸取教训,不要再轻易相信他人。
-原帖
我大学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时间只不过是半年的时间。因为刚走出社会,也没赚取多少钱。因为我省吃俭用,在工作之余,自己在外面还找了份兼职做做,所以也存了一点的钱。
我们公司上级领导四十几岁的人,而我只有二十几岁,从年龄上讲,跟我相差二十几岁,居然对方问我来借钱用。那天晚上,他说他有点某事情,身上没带很多钱,问我借点钱,过几天马上就还给我。平时,我有习惯把银行卡带在身边。看在对方是我的上级领导,在平时也对我挺不错的份上,我就很信用对方。后来,我就借了对方好几千的钱。
快过年了,自己的身边也没太多钱。想问对方要回钱。可是,对方就这样一直托啊托的。这下我有点急了,感到超郁闷。说实话,对方真得怎么一点羞耻感都没有的,一个四十几岁的人了,我跟他的儿子年龄也一样大了。居然问我来借钱来。正如有人所说,自己做了好人没办法了。唉!或许自己真得太善良了吧!(注:帖子有删减。)
-记者采访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发帖子的网友“街头巷尾”。据记者了解到,这位网友姓张,24岁,09年毕业于浙江林学院,目前在宁波一家外贸公司上班。
“平时,我银行卡都一般带在身边的。去年年底,上级领导由于有点事情,身边没带挺多钱,就问我借了四千元。”张同学说,平日里上级领导对他挺关心,于是他就很信用领导,就把银行取出的四千元现金就直接交给了上级领导。
据介绍,在前段时间,张同学花费了不少钱买了一台新笔记本电脑。“后来囊中羞涩,我又不想问家里人要钱花,所以我就问他要钱去了。”一个月过去了,张同学还是没要到钱。“每当我去要钱时,上级领导总是会找出各种借口托着不还。对方又不是没有钱,一个月的工资相当于我两个月的工资。”张同学如是说。
另据张同学介绍,当时他也没考虑太周到,也没叫对方手写借条过。不过,当时对方编辑了一条手机短信的借条发给张同学过。“手机短信的借条我还一直保留着。”
手机短信发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金学忠律师认为,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能否替代书面的借条,要从手机短信的客观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着手。如果手机短信确实是借款人编辑内容,且亲自发出的,且发出短信的手机号码也是归借款人所有,并且手机短信的内容没有经过出借人的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短信的关于借钱的内容,可以起到书面借条的证明效力。
金学忠律师也给大家提了几点建议,对于朋友或同事之间的借款行为,最好通过书面借款合同的或欠条的形式,固定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时,书面的借款合同或欠条作为证据,能够最好地维护出借人的权益。如果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或欠条,要注意及时收集手机短信或录音等其他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当记者想得知张同学工作单位的具体名字时,张同学表示不愿意透露。他对记者很肯定地说,上级领导已经答应他尽快如数归还现金,不需要媒体介入来解决此事。
-网友声音
网友“龙凤喜糖”:借出去的钱一定要小心啊,借钱容易还钱难,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网友“心不由已”:楼主应该吸取教训,不要再轻易的相信他了。
网友“小枕头”:这个领导也太没有尊严了。
网友“带线的风筝”:有个朋友问我借钱也是这样,东找借口西找借口拖着不还,我每天催终于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