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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继续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09 07:28:2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人大代表继续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重点就人大常委会依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司法机关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代表们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在推动转型升级上发挥更大作用,适时制定或修订一些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地方性法规。张文杰代表说,立法工作要体现发展大局,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体现现实性和紧迫性,像《宁波市生态市建设补偿条例》,代表和群众已经呼吁了多年,它对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应该尽快调研立项。于海平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维护民生民利上发挥更大作用,高度关注教育公平、物价稳定、出行畅通等社会热点问题。胡建灿代表说,关于城市管理机构建设,目前各县(市)区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城市管理队伍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都不明确,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方面的立法。

  代表们提出,要强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徐虹、何小寒代表说,要积极优化代表的履职环境,进一步拓宽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开展丰富的代表活动,积极为代表搭建为民代言、替民分忧、为民服务的工作平台。康华君代表说,要建立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反馈制度,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时,不能仅答复办理进程,应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代表,提高建议的办理效果。

  代表们提出,“两院”要发挥司法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艳秋代表说,司法机关要积极主动研究社会治安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是要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能力,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黑恶势力、赌博等犯罪,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胡碧春、胡尧芳代表说,要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安学君代表说,“两院”在办理案件特别是与经济发展、民生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要及时准确地把握民情,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宁波日报记者 沈朝晖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