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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壮大彰显诚信需求 实名制铺起网购诚信路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09 08:18:58

  宁波日报记者张 燕 通讯员林 刚

  新年即将来临,网购年货方兴未艾,而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上一则“关于工商总局研究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说明”,使网店和网购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作为一种非面对面且异地交易的新型商贸流通业态,“诚信”成为网络经营的基础,如何打造网络经济的诚信机制不仅被政府部门所重视并且正在落实中,而且也受到了网店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市场壮大彰显诚信需求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表示,工商总局从去年开始就着手调研起草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目前,工商总局起草的《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将按照规章制定的程序,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随着网络市场不断做大做强,网络经济的诚信需求也日益迫切。据中国互联网监测中心监测,2009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宁波市民网络购物的具体消费金额尚无法统计,但记者从淘宝网和拍拍网两大宁波市民常逛的消费类网站上获悉,所在地为“宁波”的网店大约有3万家;在宁波,有20%以上的网民有过网上购物或委托他人网上购物的经历,甚至有些消费者已习惯“网购”生活,在互联网上的消费大得惊人。记者曾在本地一家论坛上看到,许多网友互“晒”网购消费额,最多的人在不到半年时间里竟消费了10余万元,除了服装、零食、化妆品、电子用品外,还包括家装建材、家具家电等。

  “在当前网络经济风生水起的时候,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网络服务商,还包括许多优秀的网店店主,都希望能营造一个良好、诚信的购物环境,而这需要机制来保障。”市工商局信息办一位负责人说。

  实名制铺起网购诚信路

  当前,除了一些专业类购物网站外,市民经常消费的零售网站大多是个人或企业开店,网站仅提供相应服务和一定保障,交易中的诚信事宜还需要卖家来履行。诚信经营,个人的道德自然是一个软约束力,但真正要营造网络消费大环境的和谐有序,还需要建立一个诚信的管理机制。

  目前,对网店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仍没有专门的法律。随着消费者对网购的安全性、品牌、服务等提出更高的要求,“网店实名制”、规范化经营成为网络经济诚信机制的起步。实名制是指在个人卖家在开网店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明,以便相关单位或部门对其可以进行一定的管理。

  据了解,目前国内知名的个人消费类网站都需要个人卖家提供实名认证,但这仅仅是网站的企业行为。如淘宝网在开店时要求卖家事先开通支付宝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支付工具,开通支付宝时不仅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而且这一信息还需要和银行卡相关联,以便核实真假。腾讯公司旗下的拍拍网,在开店时也需要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但是,对卖家有实名制要求的只是一些大公司的购物网站。政府及相关部门尚未实施网店实名制,这也致使少数不法分子提供虚假信息开店,不规范网站甚至无须实名认证就能开店,这容易导致网络交易发生问题后难以找到当事人的尴尬。

  “虽然国家工商总局的《办法》尚未公布,但实名制是规范的必由之路。”业内人士表示。

  规范化会提高网店成本?

  不少人猜测,实名制以后,是否会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是否要求缴税,是否会增加其他不必要的费用?一名准备开网店的网友说:“开网店是为了就业,一旦实名制了,办执照、缴税还会远吗?那网店还有利可图吗?”还有网友表示担忧:“网店本来就是薄利经营,有时候为了赚人气还亏本。我想安安分分把网店做好,也支持实名制,但如果实名制以后还要缴税,那网店成本高了,容易失去价格优势,很难开下去。”也有消费者担心,如果网店的成本高了,店主就会提高商品价格。

  然而,部分优秀网店经营者的经验却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规范化是将网店做大的基础。祝先生是我市一家蜂产品网店的店主,已经有三年的网店经营经验了,他不仅通过了网店实名认证,还在去年主动把网店注册成公司,申请了营业执照。祝先生说,注册成公司经营后,网店增加了一些税收,这也是许多网友所担心的,但事实上税收在整个经营成本中的比例不算大。至于注册时所需的办公场地,如果要把网店开大,即使不注册公司,也是需要的。祝先生表示,对于正规经营的网店主来说,欢迎有关部门出台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管理办法,这样能使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也更有序。

  当前个人网店不强制工商登记

  作为充满活力的新兴业态,我市工商部门立足支持发展、鼓励发展和促进发展的目标,以促进网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工商部门已明确“网店”为市场主体名称的一种常态。企业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名称可申请使用“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但不开展实体经营的,名称可申请使用“网店”。

  对网上经营采取“宽进”政策。目前,我市很多自然人利用网上交易快速、便利、成本低的特点,依托各类交易平台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而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对此,市工商局本着宽进原则,不强制要求办理注册登记,而是实行自愿登记,逐步引导规范。同时还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待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农民等个人从事网络经营活动,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创业,让更多的自然人成为网络创业者。

  虽然个人网店尚未涉及到工商登记,但有识之士指出,从长远来看,无论是网店自身品牌还是业务经营开拓,经过工商登记、有正规营业执照的网店更有竞争优势。当前,由于许多网店无法提供发票,将不少企业客户、单位大宗采购拒之门外,少了很多生意;从吸引普通顾客和建立采购关系来说,有营业执照的网店更加容易让人相信其规模和实力,生意也更好做。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