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9日,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和省烟花爆竹分会组成的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组,来象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表示肯定。今年以来,我县已连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地毯式检查2次,对全县18个镇乡(街道)零售点进行逐一排查,查获2起非法储存案件,查没烟花爆竹330余箱。同时,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打击力度,在西周、西泽等交通要道设卡,查获非法运输案件2起,治安拘留4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0余箱。
目前,全县启用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管理制度,完善产品流向登记制度,264家经营(零售)单位分别建立相关台帐,形成了“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单位”的流动途径。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我县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经营公司、多家零售店及宁波振华烟花信号有限公司,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提出要求。副县长陈永忠陪同检查。 (记者 金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