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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阳光工程确保公共权力被规范正确使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12 08:16:08

  中国宁波网讯 小到一张纸的领用,大到公务接待的费用支出,都在局域网上公开,接受查询和监督。日前,省纪委领导视察江东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时,充分肯定了江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确保公共权力阳光运行的探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确保公共权力被规范正确使用,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科学的手段,有效的制度,对公共权力运行全过程实行社会化监督。”江东区委书记暨军民这样阐释该区近年来实行的“阳光工程”。

  重大决策阳光化,变“少数人说了算”为“多数人民主决策”。早在2005年,江东就开始率先实行街道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人事工作、建设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的制度。该区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推行“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社区网络发言人”等制度。

  选人用人阳光化,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中实行“阳光面试法”,规定招考面试过程由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现场观摩和监督。在干部选拔中实行“阳光四票法”,让更多的干部群众在全区干部选拔过程中发挥作用。“阳光四票法”实施以来,江东区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率均在96%以上。

  行政事务、机关内部事务阳光化。2006年起,江东区启用了行政许可“三公开”系统软件,全区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都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公开和管理。在全市率先实行机关内部事务全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工程建设阳光化,变“外行雾里看花”为“专家审核把脉”。江东区在全省率先推行重大项目特邀监察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制度,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重大项目特邀监察员,邀请10名在工程预决算等领域的专业人员担任江东区重大项目特邀监察员。

  阳光工程的实施,扩大了社会监督的参与面,使公共权力运行透明、公开。最近江东区进行了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调查,在参与问卷调查的近300名干部群众中,96%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98%认为近两年机关干部作风有明显改进或有所改进。

  宁波日报记者唐慧卿 朱军备 江东记者站张绘薇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