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长江
2009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调整、保民生、促稳定”大局,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履行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一)强化批捕起诉工作,促进治安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60周年国庆安保等任务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257人,起诉14479人。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对严重刑事犯罪及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嫌疑人6594人,提起公诉7318人。
——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侦检配合,对72件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在起诉环节,依法细化两级院之间部分常见公诉案件的级别管辖分工,充分发挥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作用,完善分类专办和繁简分流机制,力克案多人少压力。重视对发案态势的研判跟踪,对重大敏感、涉众型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完善联席会议、刑事案件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办案质效。
(二)强化矛盾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重办理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案件,以及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等“民转刑”案件,防止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推动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有机衔接,探索对违法、不当和解的预防监督机制,促进刑事和解依法公正开展。加强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探索完善老年人犯罪宽缓处理、外来人员犯罪依法平等办理机制,推进人性化执法和司法平等。全年适用宽缓刑事政策处理537人。
——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加强矛盾调处与疏导。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建立重特大信访案件应急机制,推行信访风险评估,全年息访重点案件7件,对有上访倾向的37起案件予以风险评估和有效防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9.3%。制定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暂行办法》。对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正确处理的140件刑、民申诉案件,教育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深化法律监督说理,在侦查、批捕起诉、申诉赔偿等环节全面析法论理。开展“检察连线社区”等探索,及时掌握社情动态。
(三)强化诉讼监督与民生保障工作,促进公平正义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依法监督应立未立、应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移送起诉而未移送546人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和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建议撤案26件,决定不捕754人,不诉306人。认真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全年提出抗诉14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直接改判和重审、再审11件。深化“量刑建议”探索,推动量刑公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对不当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68人次。依法查办政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人。
——切实保障民生诉求。依法从严办理危害公民生命健康、生产生活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处发生在城乡公用事业,以及住房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办理上述案件269人。强化“维权意识”,对不应将民事经济纠纷以涉嫌犯罪案件立案办理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8人;畅通民生诉求司法渠道,全年直接提起抗诉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民事行政案件283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变原裁判86件;对弱势群体提出的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和审查。探索开展对民事调解、执行活动的监督。
二、适应形势要求,努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着眼于保障公共投资安全,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
——找准工作重心,突出预防重点。围绕“保增促调”决策部署,把保障投资安全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根据重大项目会战攻坚专项活动需要,与市发改委等联合下发《关于在“三个千亿”和政府主导性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实施意见》,合力构建联防机制。开展对城市轨道交通等23个重大项目的专项预防,努力推动“三个千亿”和政府主导性工程成为廉洁工程。
——完善机制方法,提升预防效果。制定实施《宁波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信息库”建设,针对重点领域,强化信息备案,做好保廉服务。注重以案说法,召开案件剖析会12次,举行预防法制宣传122次。完善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发出预防建议书12份,督促和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提供查询872批次,13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被取消投标资格。
(二)着眼于创造廉洁政务环境,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围绕热点领域,集中查办大要案。针对与发展密切相关、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与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活动,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批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管理和廉洁政务的犯罪人员依法受到惩治。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39件275人,其中大案195件,县处级以上要案51人(含厅级干部6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80余万元。
——规范侦查行为,确保办案质量。注重案件的典型意义、办理质量和教育效果,切实把依法处理犯罪者和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企业资金正常流动与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罪与非罪界限,确保定性无误。推进办案工作区建设,认真开展赃款赃物和扣押物品专项督察,全面落实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与审录分离制度,推进规范文明办案。
(三)着眼于巩固企业解困与经济向好局面,注重统筹兼顾正确执法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以及利用信用卡等实施的犯罪133人,起诉167人;批捕妨害公司企业管理、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92人,起诉339人。在森林、农地保护和矿山管理,以及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建筑质量监管等环节,查处职务犯罪208人,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和工程建设环境公平有序。深化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
——重视执法办案综合效果,妥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对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的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积极帮助挽回损失。对涉及企业的破产重组、薪资争议等申诉案件,积极运用和解手段化解矛盾。对企业涉嫌犯罪案件,综合考虑具体情节与后果,慎重办理。确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改进办案方式,注重企业发展、员工利益与社会稳定的统筹兼顾。
三、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积极贯彻《监督法》,向市人大汇报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32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接受了监督。依法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对侦查机关提请的7件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认真复议、复核。依托网络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对“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快速应对的探索。
(二)狠抓作风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
推行检察“廉情预警”等制度,及时掌握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自身反腐倡廉预见性、针对性。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加强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接受党委和上级院的巡视检查,系统开展对基层院的巡查,加强对作风纪律建设和落实职业道德要求的督促引导。
(三)创新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认真落实上级院部署,将原由市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并批准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报请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将各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上提一级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加强和规范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规范检察建议适用。在全省率先制定《公诉部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规程》,联合市中级法院制定《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实施办法》,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建立“执法档案”制度,开展执法办案专项检查,推动规范文明执法。
四、加强队伍素质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努力凸显实践成效
把学习实践活动统一到服务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按照“始终围绕大局、应对挑战,服务经济发展,始终高度关注民生、守护公正,促进和谐稳定,始终强调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注重办案效果,始终重视创新提升发展,推进检察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思路,促进执法思想统一和学习成果转化,推动检察工作在创新机制、强化规范、凸显实绩、提升素质上全面协调发展。
(二)着力提高队伍人文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重视文化育检,自创自演歌曲《巾帼检察官之歌》,先后荣获省检察院和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庆祝新中国成立和人民检察院建立60周年文艺汇演”一等奖。推进专业化建设,符合现代司法规律的检察队伍模式进一步形成。加强公诉、侦查监督人才库建设,加大业务人才培养力度;举办、参加各类培训48期次,培训干警1729人次;突出以赛促训,开展了反贪规范办案知识竞赛、经济犯罪案件专项公诉练兵等活动。2个个人和5个集体被省检察院记一等功、二等功,市检察院反贪局被授予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三)全面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创优、均衡发展局面不断巩固。北仑区检察院被省政法委授予“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省新一轮省级先进检察院中,鄞州、江东、江北、北仑等基层院位列其中,市检察院被授予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科技投入与应用水平得到提升。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兼顾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争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优势,为我市经济转型提升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更加注重服务经济转型提升发展。深刻把握形势变化,将促进“调结构、保增长”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破坏经济转型升级政策实施的犯罪活动,深入抓好保护知识产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企业发展的法律服务力度。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为经济转型提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为重点,加强形势预判,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更加重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重视化解矛盾纠纷,更加重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加重视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审慎处理,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继续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和涉农资金落实等领域的犯罪案件,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四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开展“深化办案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办案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注重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围绕制约法律监督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探索法律监督新方法、新途径,提升监督水平和公信力,增强保障公平正义的能力。
五要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重视文化育检,认真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和整体素质,着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