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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临时女友”回家过年 落得人财两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2-20 07:38:30

  中国宁波网讯 春节前夕,29岁的王某为了给四川老家的父母一个“交代”——带女友回家过年,他通过网络租了一名“临时女友”。没想到对方拿到2000元订金后就失踪了。

  钱被骗了,“女友”也不见了,王某回家的心思也没了,只好骗父母说,单位临时加班无法回家。

  寻租女友回家过年

  王某来自四川,在宁波打拼快10年了,目前已是单位的技术骨干,还是车间负责人。可遗憾的是,这么多年他一直单身,父母总是催他早点成家。

  春节前夕,王某又接到母亲的电话,告知父亲身体不太好,很想他,更想他能带着女朋友回家过年。

  听了母亲的唠叨,已3年没回过老家的王某感到很内疚。为尽快找到一个合适的“女友”,他听从朋友建议,在网上发帖寻租临时女友。

  果然有人应征。对方自称姓李,26岁,在宁波一私人幼儿园上班,春节放假了,单身一人也没什么事情好做,便有了做“临时女友”的想法。

  “女友”拿了钱就失踪

  “她头发长长的,没有化妆,穿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看上去还是很舒服的。”王某说。经过商谈,两人最终达成协议:时间10天,途中所有吃住费用由王某负责,每天另外再付400元,其职责就是回家后以女朋友的身份面见王某的父母和亲友。

  春节前3天,王某带着李某乘车赶到上海后,李某提出要先预付一半订金。王某想想也觉得有道理,就支付了2000元钱。

  当天中午,他带着李某来到车站候车。其间,李某称要上厕所,不料她这一去就再也没出现过。王某不停地拨打李某的手机,但总是处于关机状态。

  手里攥着两张火车票,王某懊恼不已。钱被骗了,“女友”也不见了,王某回家的心思也没了。他只好借口单位临时加班,无法回家过年,等年后再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

  东南商报记者 程鑫 通讯员 金军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