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9年10月4日一大早,奉化市莼湖镇某村的蔡某到自己的农地割了几棵青菜。但中饭过后,家人开始腹泻、恶心,吃了止泻药后,情况仍然没有好转。当天下午,蔡某再次来到自家农田,发现靠近村民许某的水稻田一侧、原本长势很好的青菜出现枯黄,而许某的田里有喷过农药的痕迹。他急匆匆赶到许某家,许某告诉他说,前一天傍晚他刚刚喷洒了“百草枯”农药。
蔡某回到家,这时,家人的不适感更强烈了,于是一家五口急忙到当地卫生院医治。医生告诉他们说,如果是“百草枯”农药中毒,后果可能很严重,希望他们高度重视,最好去大医院治疗。当晚8时左右,蔡某一家五口人被送到奉化市区医院,接着,又转至宁波住院治疗。
(二)
今年65岁的许某,是个老实忠厚的农民。许某家的承包田与蔡某家的承包田是紧挨着的,中间只隔着一条30cm的田埂,许某家的地里种的是水稻,蔡某家种的是蔬菜。因为看到田埂上长满了野草,不方便走路,那天傍晚,许某就喷了“百草枯”农药。
看到自己闯了祸,许某摇着头非常懊悔。他说:“其实那天我喷农药的时候已经很小心了,而且与他们家的农地之间也拉了防护网,哪知那天的风还是将农药吹到了他们家的菜地里”。
(三)
因为农药中毒进行治疗,蔡某一家先后花去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2.9万元,这笔钱,都是许某支付的。在蔡某一家在宁波住院的12天里,许某也跑了宁波12天。
去年12月22日,蔡某一家将许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人民币2.4万元。
许某一家的主要经济收入就是种田,许某的妻子有眼病,家里还有个92岁的老父亲需要照顾,而儿女们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而其先前支付的2.9万元也是亲戚朋友出的。
奉化市人民法院莼湖法庭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许某再赔偿蔡某家1.3万元,当场付清。(通讯员 吕亚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