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办理《暂住证》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外来务工者来宁波求职找到落脚点后,应尽快办理《暂住证》。在抵达暂住地30天之内,求职者应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所辖派出所办理。在进入企业工作后,用人单位也都需求职者提供《暂住证》以办理员工录用登记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必须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求职者在工作时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除了填写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常规内容外还应该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还可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可拨12333
如果外来务工者认为自己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及时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问清相关政策后,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在此,中国宁波网温馨提醒广大外来务工者,当您确被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人证、物证),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使问题得到最有效、快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