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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气象灾害造成损失超过GDP的3%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21 07:49:07

庄 豪 绘

   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惊人

  气候作为一种资源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大气也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因而称之为气象灾害。

  由于我市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复杂多变,因而除了频遭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袭击外,雷电、大雾、干旱、高温等气象灾害也时有发生,每年气象灾害尤其是台风对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严重,如1956年“8·1”大台风、1988年宁海“7·30”暴雨、2004年“云娜”台风、2005年“麦莎”、“卡努”台风等都给宁波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占90%以上,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每年GDP的3%-6%。其中仅去年的“莫拉克”台风就造成我市直接经济损失13.07亿元。

  影响宁波气象灾害有15种

  影响地球的气象灾害有20余种,影响宁波的气象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含龙卷)、大雾、雷电、冰雹、霜冻、高温、干旱、低温(冰冻)、霾等15种。

  据气象专家介绍,在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背景下,近年来的天气气候异常明显,气象灾害呈上升趋势。日前公布的2009年宁波十大气候事件评选结果显示,去年1月25日奉化、镇海两地最低气温达-7.7℃,为1991年以来最低;去年2月14日至3月8日出现长达23天的历史最长春季连阴雨天气;去年5月8日入夏,成为有详细气象记录以来最早的一次,比常年提前22天;去年2月24日、25日傍晚我市部分地区出现的冰雹天气,打破了1974年3月7日创下的最早观测冰雹的历史纪录,而去年11月9日奉化、镇海、余姚、象山等地出现的冰雹,是本市观测到的最晚冰雹;去年11月8日至20日气温持续下降,日平均气温13天内下降了19℃至21℃,平本市最早入冬历史纪录。

  这些极端气候的出现,已对我市的经济建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气象防灾减灾呼唤法制化

  有关调查显示,我市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基础工作薄弱、监测网络不完善,以及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等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仍存在重救灾轻防灾的现象,部分干部和群众对气象灾害预报,特别是重大气象灾害警报不敏感,防灾减灾意识不强。

  为此,我市从2006年开始起草论证《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的工作,并于2009年6月1日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气象专家表示,《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今年3月1日的正式实施,将对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使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宁波日报记者 王量迪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