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春节一过,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又将迅速增大,租房市场也将随之活跃。法院昨天向媒体通报了一起租房安全问题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值得房屋出租人与租用人共同关注。
江苏籍的陈某经老乡介绍来宁波打工,由于单位没提供宿舍,只好自己租房。他在镇海租到一间房屋,跟房东杜某约定租金每月300元。可他入住才1天,他就在租房里出事了。他下夜班回来时,发现自己买来的二手电动车快没电了,拿出一个接线板在房内接上电源后给电动车充电。因电动车的线路有问题,出现漏电现象,他触电了。第二天一早,人们发现他死在房门口。宁波大学医学院对陈某的尸体进行病理解剖,诊断为“电击致死”。陈某的母亲认为房东杜某对她儿子之死应承担赔偿责任,她索赔的依据是杜某在出租房内没有安装防触电的保护器,因杜某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了她儿子,才导致她儿子不幸触电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定,杜某作为出租房的所有人和电力使用者,应当安装防漏电、防触电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落实运行维护;杜某出租给陈某的房屋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是造成陈某触电死亡的原因之一;陈某自身用电不当或不慎,是造成他死亡的重要原因。法院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酌定杜某对陈某母亲因儿子死亡所造成各种损失的50%进行赔偿,判决杜某赔款135927元。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