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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醉驾司机信息侵犯隐私 曝光不能无限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24 08:44:55

  我市从去年8月开展整治酒驾行为活动以来,各地的交警部门在媒体上多次曝光醉酒驾驶司机的相关信息。有不少市民对交警部门曝光司机醉驾的违法行为拍手称快,认为这可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减少醉驾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在媒体上曝光醉驾司机的相关信息,侵犯了个人隐私。

  日前,本报新闻热线接到鄞州一驾驶人的电话,他说:“我的名字、身份证号、车牌号是不是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属于个人隐私,而交警部门将我的资料在媒体上曝光,是不是属于侵害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我担心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刊登在媒体上的个人资料查到我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对我实施敲诈。既然交警规定车辆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要有驾驶人本人车辆的识别码才能查询,是为了保护隐私,那么为何还要将我们的违法行为公开呢?”

  为保护公共利益可采取曝光手段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全国各地开展整治酒驾行为活动以来,我市11个县(市)区的交警部门利用当地的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已对1262名醉驾违法者进行曝光。各地曝光的信息内容不尽相同,有的地方公布了违法者的身份证号,也有的地方则公布了违法者的姓名。

  但也有一些醉驾者认为,醉驾行为已被交警严厉处罚了,为何还要曝光个人信息呢?一名醉驾者道出了尴尬处境:被曝光后在单位受同事们嘲笑,回家遭妻子责怪。对此,交警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曝光的都是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司机酒后驾车的法律责任十分明确,依具体情节将受到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这几种处罚。这里的处罚措施中并不包括曝光醉驾司机的个人信息。根据法学一般原理,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处罚措施,任何公权力机关都不得擅自使用。对此,记者采访了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的郑三琪律师。郑律师认为,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方式中,的确不包括公开曝光,但是在媒体上曝光不应被视为一种处罚方式。司机醉酒驾车影响到人们的公共安全,交警部门为了警示其他司机,保护公共利益,可以公开有关的违法信息。

  “法律虽然没有明文授权可以对醉驾者进行曝光,但在当今交通秩序十分混乱的情况下,曝光是执法的必要手段,有助于提升法律的威慑力。正如长期以来,法院曝光拒不执行判决的单位和个人一样。”宁波大学法学院一位老师如是说。

  在采访中,海曙交警大队一位民警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公共安全,交通管理部门在为保护公共安全这个限度内,可以有一定的裁量权。这位民警还认为,对于醉酒驾车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单纯的罚款并不会起到很好的效果,而在媒体上曝光,当事人会受到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避免再犯,并对未犯者产生警示作用。至于曝光后,违法司机所受到的来自单位及家人的负面评价,则正是舆论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

  曝光姓名和车号是否侵犯隐私权?

  “现在醉驾者多是一些经济条件好的个体经营户、‘富二代’和一些素质差的个体运输户,这些人认为罚点款无所谓,通过媒体曝光,会让他们长记性。这个办法好!”江东城市管理局的傅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这种方式。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持类似观点的不在少数。

  姓名及车牌号是否属于隐私?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违法者的个人隐私应该受到什么样的限制?

  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郑三琪律师认为,车牌号是公共可见的信息。如果遇到车祸,路人都要记录车牌号报警,全世界都是这样,这不可能是隐私。司机醉酒驾车,是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在涉及到公共利益保护的时候,公民个人的信息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至于限制到什么程度,则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曝光不能无条件无限制

  据记者了解,隐私是指公民不愿让他人知悉的信息,比如手机号及家庭住址等。我市交警部门对醉驾者公开的只是违章者的姓名及车牌号,公布这些内容,不会对他们的私生活造成影响。姓名和车牌号码,主要是交通管理之需要,并不会涉及多少个人隐私。司机的隐私权应当服从于公共利益。

  但是,对于我市有些地方的交警将醉驾人的身份证号码也公布于众,一些法律工作者则认为,身份证是一个人的重要资料,如果不法人员将这些资料“克隆”过去,伪造银行卡等,这就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海曙公安分局一位负责户证的警官也告诉记者,泄露个人的身份证号码,有侵犯隐私的嫌疑,不值得提倡。

  曝光醉驾行为应有一定的限度,不可能是无条件无限制的。曝光的对象只能是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者,曝光的内容不能包含违法司机的住址、电话等私人信息,只曝光姓名、车牌号即可。如果超出以上范围,则可能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我市一位律师如是说。

    记者 朱和风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