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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3月1日起施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2-24 13:01:46

  近年来,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宁波也时常出现极端性天气。为了减少气象灾害带给我们的损失,《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应确定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记者 张海华

【编辑:沈媛仪】